1月30日 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改进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资金管理的报告》,决定所有国营企业提取的基本折旧基金,50%留给企业,30%上交中央财政,20%由地方掌握安排。
2月17日 财政部发出《关于试行“增收分成,收支挂钩”财政体制的通知》。
2月26日至3月5日 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讨论并同意国务院提出的《一九七六年到一九八五年发展国民经济十年规划纲要(草案)》。
3月6日至8日 国务院召开第三次城市工作会议,决定在全国17个大中城市,试行每年从上年工商利润中提成5%,作为城市维护和建设资金的办法。
3月16日 教育部同意在北京恢复中央财政金融学院。
4月5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处理一九七六年冻结存款的通知》。
4月6日 中共中央任命忻元锡、姚进为财政部副部长。
4月14日 财政部向中共中央提出《关于基本建设投资效果问题的报告》。财政部建议,合理安排建设布局,整顿基本建设管理,建立严格的经济责任制。
5月18日 中共中央任命吕培俭、田一农为财政部副部长。
7月6日 国务院召开务虚会,研究加快中国四个现代化的速度问题,提出要放手利用外资,大量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以比原设想更快的速度实现四个现代化。
8月5日 中共中央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河南省驻马店地区严重违反财政纪律问题的报告》,对驻马店地区某些负责人非法挪用救灾专款和救灾物资的行为,作出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国。
9月5日 国务院召开全国计划会议,讨论1979年、1980年的计划安排问题。
9月10日 国务院同意国家计委报告,决定1978年再追加48亿元基本建设投资,连同1—8月已经追加的35亿元,使1978年的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规模达到415亿元。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仅次于1959年和1960年的又一次高积累。
9月12日 国务院发布《会计人员职权条例》。
11月25日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试行企业基金的规定》。
12月25日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试行企业基金的规定》。
12月18日至22日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作出了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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