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转发财政部等九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清理农村社队欠国家的赊销款、预付款和预购订金的办法》。
3月25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企业流动资金管理,积极处理积压物资,减少资金占用,认真核定资金定额的指示》。
3月28日 财政部发布《中央国营企业财政驻厂员工作试行办法(草案)》。《办法》规定了中央国营企业财政驻厂员的职责、配备办法、同企业的关系等。
5月25日 中共中央批准财政部《关于调整1964年国家预算,大力增加收入,严格控制支出,保证实现收支平衡的报告》。
8月17日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在工业、交通部门分行业试办托拉斯。这是中国工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尝试,后因“文化大革命”而中断。
10月31日 国务院第一四八次全体会议任命杜向光为财政部副部长。
11月12日 国家经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出《关于举办国营工业企业小型技术组织措施贷款的通知》,对贷款条件、贷款限额、审批手续以及归还贷款的资金来源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12月20日至1965年1月4日 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1965年国民经济计划主要指标和1965年国家预算的初步安排,通过了周恩来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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