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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大事记

  

   

  112    《人民日报》发表题为《怎样在财政系统中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的社论。

  115    陈云、李富春、薄一波向中共中央提出《1952年财经工作的方针和任务》的报告。中财委发布《国营企业提用企业奖励基金暂行办法》。

  228    财政部颁发《各级人民政府1952年供给标准》。

  421    政务院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

  521    中财委召开全国财政会议,提出了“边打、边稳、边建”的财政收支方针。

  627    政务院发出《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决定自19527月起,分期推广公费医疗预防的范围。

  78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目前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指示》。

  86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并批准了薄一波所作的《关于1951年度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及1952年度国家预算草案编成的报告》,并通过了1952年度财政收支预算。

  87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命陈国栋、范醒之、吴波为财政部副部长。

  89    财政部召开第一次全国财政监察工作会议,拟定了关于财政监察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具体规定(草案)

  811    《人民日报》发表题为《我国财政经济情况根本好转的标志》的社论。

  921    中财委召开第二次全国财经会议,主要讨论了1953年的财政预算。

  9    财政部粮食管理总局由财政部划出,成立粮食部。

  1013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决定由戎子和代理财政部部长。

  1020    财政部召开第三次全国预算会计和金库制度会议,讨论制定了《银行执行预算出纳业务条例和细则》、《各级总预算、总会计和单位预算会计制度》两个文件。

  1022    中财委举行会议,讨论1953年的基本建设问题。根据这次会议精神,中财委于119发出《关于迅速准备基本建设的指示》。

  112    财政部召开第四次全国税务会议。会议着重讨论了税制改革问题,确定试行商品流通税,简化货物税,简化工商税。

  1129    中财委向中共中央报告全国增产节约运动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据不完全统计,1952年全国增产节约总值达31.7亿元。

  1222    财政部发布《中央金库条例施行细则》。

  12    财政部物资管理总局由财政部划归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领导。

  1231    中财委发布《关于税制若干修正及实行日期的通告》和《商品流通税试行办法》。决定从195311试行商品流通税,并对货物税、工商业税、交易税等进行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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