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0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在成立中央人民政府的同时,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财政部受政务院的领导及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财委)的指导,主管全国财政事宜。财政部的组织机构,是以原华北人民政府财政部为基础陆续扩充建立起来的。
10月19日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任命薄一波为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部长,戎子和、王绍鏊为副部长。
11月01日 中财委召开委员会议,研究物价问题。针对十月份全国物价平均上涨44.9%的严重情况,采取了全国统一的平抑物价的行动。
11月24日 财政部召开第一次全国税务会议。会议拟定《全国税政实施要则》,作为整理与统一全国税政的基本准则。
11月28日 政务院复函财政部同意建立全国税务总局。政务院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任命李予昂为财政部税务总局局长,崔敬伯为副局长。
12月2日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四次会议,集中研究财政问题。薄一波作了《关于一九五○年财政收支概算的报告》。毛泽东指出,国家预算是一个重大问题,里面反映整个国家的政策,因为它规定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陈云就物价问题和发行公债问题做了报告。会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决定》,决定于1950年度发行一批折实公债,分五年偿还。
12月22日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对参加全国农业会议、钢铁会议、航务会议的人员作《当前财经形势和新中国经济的几种关系》的重要讲话。并着重阐述了国家财经计划问题。
12月 财政部召开第一次全国盐务会议,作出《关于1950年全国盐务方针任务的决定》和《关于全国盐务机构组织的决定》。
12月 财政部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粮食工作会议,提出了统一全国农业税法、税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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